中國抗戰最大的困難是什麼?
1. 組織觸角未能深入基層,國民政府連“所得稅”都沒有辦法徵收
蔣廷黻是民國著名的史學家,在抗戰期間,還先後擔任過駐蘇聯大使、行政院政務長等要職,得以直窺國民政府之政務的具體運作。這種特殊的跨界經歷,使其對於“抗戰”,有著不少別于常人的深刻理解。
譬如,蔣氏曾親歷國民政府在“所得稅”徵收工作上的徹底失敗——1936年夏,為準備抗戰,行政院決定借鑒西方國家的累進稅率模式,在中國推行“所得稅徵收”。但問題是,國民政府當時,並沒有完備的人口與財產統計。在農村,“很少有人在地契上用真名的,多半是用假名,刻一個圖章,以代簽名。……有些縣份地籍冊子上的名字比全縣實有的人數還多。”在城市,“一個人將款存在銀行裡,也可以不用真名,刻一個化名圖章做印信。也可以用化名創立公司行號擔任股東。”
換言之,“如果利用很多名字就能隱瞞一個人的真正收入,則所謂累進稅率者不過是徒具虛名而已。”針對該問題,實業部長吳鼎昌建議出臺“財產姓名法案”,即:國民可以用化名置產,同時須向政府登記其真名與化名,以保證政府在徵收“所得稅”時有所依據。
蔣廷黻高度讚揚“財產姓名法案”,視之為“中國財政革新中的一大進步”,故而“到處遊說,搞公共關係”,欲促其實現。遷延數年之後,“財產姓名法草案”終於走完立法程式,在具體實施上,卻全然沒有了下文。蔣氏感歎,“一項新措施在立法時,人們都很認真。一旦立法完成,人們就把它淡忘了”——對一個組織觸角始終無法深入基層的“弱勢獨裁”政權而言,“立法”是容易的,“執法”則往往力有未逮。
無法有效地徵收“所得稅”,使得國民政府的財政體系一直長期畸形地依賴關稅維持。而隨著日軍的推進和東南沿海地區的淪陷,關稅銳減,這一畸形財政體系實際上形同崩潰。誠如蔣廷黻所言:“一個國家沒有健全的所得稅制度,在戰時等於自動解除武裝。我認為中國當時就是如此的。”
60年代,蔣廷黻在美國撰寫回憶錄時,曾就戰時財政,如此說道:“戰爭拖下去,……鹽稅減少了百分之七十五,工業稅減少了百分之八十,土地稅減少了百分之五十強。中國領土只剩下一半,而且是較落後的一半。雖然我自從一九三八年五月就側身於中央機構,一直到勝利為止,但直到現在我執筆撰寫本稿時為止,我還不知道我們當時是如何渡過上述財經難關的。”
2. 最大的困難,是政府無法將僅有的貧乏資源,集中使用到戰爭上
略言之,在蔣廷黻看來,“戰時重慶最大的困難,是政府無法將中國僅有的貧乏資源集中使用到戰爭上”,雖然“所有現代國家在戰時都是實行配給制的”,但中國當日,還不是“現代國家”,所以雖有實行配給制之心,卻無實行配給制之力。蔣氏說:
“當時試驗過各種不同的配給方法,有的以地區為准,有的以物品為准,但沒有一個獲得良好效果的。配給在中國是個理想,沒有任何實質的基礎。一旦所生產的大部分食物和衣服被生產者自己消費掉,不再上市,政府就沒有辦法了。比較進步國家的經濟像水管子中的水一樣,中國的經濟卻像雨水似的,一落地就被吸收了。如果水在管子裡流,控制者可以開閉自如,但是水灑到地上卻無法控制。西方國家直至他們生產和分配合理化後才實行配給制,這絕非偶然。中國經濟情況是害了配給過敏症,因為中國還沒有實施配給制度所必需的行政組織。於是配給制度的試行利少弊多,引起許多官僚政治的害處。”
“水管”和“雨水”的比喻相當精闢。一者,落後的農業國迭經戰亂,生產能力本就有限。二者,國民政府無力在組織結構上實現“現代化”——譬如,無法制定可靠的預算、無法清查可靠的壯丁數量——也就無力將“水”(資源)納入“水管”,只能任其如雨水般,灑在地上消失不見。
國民政府不能對國家實施現代化管理,有兩大原因。其一,內戰、外患綿延不絕,政府沒有“現代化”的機會——30年初,宋子文出任財政部長,曾努力想要對中央政府的收入與開支實施“數目字管理”,最終與軍事領袖蔣介石惡言相向,分道揚鑣,即是明證。
其二,嚴重缺乏現代政治人才和技術人才,政府沒有“現代化”的能力——蔣介石曾在日記中一再哀歎“難得謀士諍友,為我籌策補過”,蔣本人既是軍事統帥,又是外交問題的最終仲裁者,還曾刻苦鑽研過亞當·斯密的經濟學著作,欲在經濟問題上也負起“指導責任”,這種哀歎與包攬,多被解讀為蔣的個人權力性格上的缺陷,但蔣廷黻在中央政府任職多年,同樣也認為:“儘管政府官員的道德水準應該提高,他們的知識水準同樣的也需要提高。側身政府的人中存心克盡厥職的,固然遠較一般人想像的為多,但政府官員中具有現代眼光的卻遠較大家想像的為少。”
今人回顧抗戰史,在檢討當日之通貨膨脹、濫抓壯丁等弊政時,亦須明瞭上述時代背景,其檢討,方可謂“客觀”。
出處: http://history.qq.com/a/20150227/010331.htm
更多文章: https://peaceinhistory70.wordpress.com/…/%E4%B8%AD%E5%9C%…/…